進香酒駕罰3萬元 追繳到公司30歲男急清償

進香酒駕罰3萬元 追繳到公司30歲男急清償
進香酒駕罰3萬元 追繳到公司30歲男急清償

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/台北報導

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力執行滯欠酒(毒)駕罰鍰案件,一名30歲田姓男子,疑於去年2月前往雲林縣進香,回程時酒駕,在高速公路自撞護欄,遭裁處新台幣三萬元。其中2萬8400元,因未在期限內繳納,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。新北分署表示,書記官於今年1月22日分別到他開設的公司及住家催繳,雖未遇到人,但留下到場報到通知單。田男隔日立即到場繳清罰鍰,並表示以後不敢再酒駕了。

新北分署表示,田姓男子於去年2月27日清晨6時40分許,駕駛自用小客車,在國道1號北上彰化路段,因酒駕肇事致人受傷,移由彰化監理站裁處三萬元罰鍰,另外吊扣駕照48個月,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

但田男僅自繳1600元,餘欠2萬8400元,直到去年12間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。由於田男名下僅有1輛2019年份的汽車可供執行,書記官即於今年1月22日,分別到他開設的公司及住家催繳,同時尋找車輛所在,如果田男再不願繳納,就可以直接查封。

新北分署表示,田男到場向書記官說明,當時開車至雲林縣進香,晚間喝了一、二瓶啤酒後,因擔心酒駕出事,所以休息了二、三個小時,才開車上國道返家。但不知是太過疲累,還是酒精起作用,竟然開到睡著,而自撞護欄,車輛也受損嚴重而報廢。實在不該心存僥倖,酒駕上路,不僅車輛全損,還吃上罰單,並被吊扣駕照四年,現在只能騎機車上班,非常不便。

新北分署呼籲,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(毒)駕,以免害人害己,並傷及荷包。萬一遭受裁罰,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,按時繳款,以免遭受強制執行,切勿輕忽新北分署對於酒(毒)駕罰鍰案件,持續強力執行的決心。

照片來源: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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